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颁布了第3号局长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以及每年必须进行的再培训工作。为配合总局2007年的“落实年”和“攻坚年”,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 决定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班”,请各单位安排安全生产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部(处、科)长及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相关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含《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三、培训方式
1、公开课方式:
公开课的培训费每人980元(含授课费、证书费,不含资料费),每期学习班原则上限额50~80名,具体上课时间,开班前一周通知;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约190元左右,报到时交费。
2、内训方式:
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在企业内部学习;培训时间及地点可根据各企、事业的要求,协商拟订。
内训的培训费参照公开课标准,结合企业参加培训的人数和培训时间协商制定。
3、培训班由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专家组成员授课;
4、经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格机构------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培训合格证书》。
注:请学员自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近期开班的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07年04月7日—04月9日 (4月6日报到)
2、培训地点
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3、为保证培训班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请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于4月3日前及时传真至培训部。
五、主办单位 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 邮编:100102
联系人:刘言刚 蒋金玟
电 话:010-64792863 传 真:010-64701879
网 址:www.bumedu.com/Html/anquan/
二○○七年三月
附 件:回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