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逐渐进入旺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抬头的情况,各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公安、质检、工商等参加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同时,要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推进烟花爆竹生产工厂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
要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省级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机构要严格监督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要求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要建立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要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直接或间接引发矿山水害、建筑施工坍塌、尾矿库垮坝和交通运输等事故。矿山企业和进行清理排污井、储浆池、储水池等作业的单位要吸取今年发生的多起因施救不当引发或扩大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加强对有害气体中毒和贫氧窒息事故的预防。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