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工作经验者(具有学士学位者,可申请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坚实的教育科学、管理科学和经济学基础,具有较为开阔的社会科学学术视野、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掌握现代教育与管理手段的专门人才,能够在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高等学校及有关部门从事教育经济学和教育管理学研究,从事教育行政与教育财政的管理、教学和咨询工作,适应未来经济社会教育经济与管理领域的发展需要
三、资格审查及确认
1. 我院(系)将对报名参加学习的人员按招生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⑤照片6张,1寸4张,2寸2张。
2. 报名人员应在我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资格确认。
四、业务考核及录取
1. 我院(系)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考工作业绩和有关科研成果,择优录取。
2. 将初步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课程设置
教育学原理、教育管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管理心理学、中外教育史专题、教育经济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法学与政治学、学生问题咨询与教育对策、教育社会学、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西方教育管理思想流派
六、教学方法及考试
1. 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发讲授提纲和教材,规定必读与参考书,每半年时间讲授3-4门专业课,每门课结束时集中面授三天,并组织统一考试。
2. 考试方式为:研究生院在统一规定时间组织题库式闭卷笔试。如因学员本人原因缓考或补考,需另交考试费。
七、学习年限
学制两年,含论文写作及答辩时间。课程学习为一年半。
八、学员结业及证书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九、申请学位办法
1. 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
2. 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同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系)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 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系)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 我院(系)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