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国家内贸局发布【2000】第6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市场营销经理等职业资格的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国市场营销经理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营销经理资格证书后,持证就业上岗。现由各授权委托机构开始报名:
1.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全国市场营销经理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助理营销经理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营销员资格证书》后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两年以上;
(2)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市场营销工作一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且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两年以上;
(4)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且担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2.收费标准
市场营销经理学费2690元(包括培训、教材、串讲、鉴定、评审等)
3.课程设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营销经理鉴定标准设计:
市场营销经理:公共课程+4门专业课程
4.师资力量: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授课
5.授课方式:采取面授方式
6.考试时间:05年的10月15日
7. 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五张二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思源西楼8层816人文培训中心
电 话:51683906\3908\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