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考前培训通知
(国家指定试点培训鉴定机构----考培一体)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的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现由各授权委托机构开始报名:
1.申报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a.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七年以上;b.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三年以上;c.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a.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十年以上;b.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c.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职工作五年以上。
2.收费标准学费2280元(包括培训、教材、串讲、鉴定、评审、复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学费1380元,人力资源管理师
3.课程设置: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绩效考核、激励、培训与开发、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4.师资力量:专家委员会资深专家授课
5.授课方式:采取面授方式
6.授课时间:06年8月
7.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四张二寸证件照,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
报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思源西楼8层816人文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10-51683910\3908\3906 |